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市考试院《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3〕13号)文件精神,体现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依法、规范、公平、公正,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分类考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凡参加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四)学校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创新二路36号(津南校区)
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崔黄口镇兴广路1号(武清校区)
(五)学校简介: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天津市文明单位、天津市“大思政课”示范校。学校总占地面积57.42万平方米(861亩),建筑面积36.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7万平方米。学校目前为“一校两区”办学格局,分别坐落于国家级特色小镇——津南区葛沽镇和武清区崔黄口镇,共设有3个二级学院22个教学专业。
津南校区东临优美的滨海湖公园,西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海河教育园区。以服务区域经济,满足汽车、康复及信息等产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宗旨,为汽车、健康及信息等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武清校区位于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内,主要培养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电子商务和智能网联等方面的信息工程类人才,继续打造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城教融合新范式。
学校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在市教育两委指导下,建设了9000余平方米的思政课育人阵地——天津市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主题教室。学校秉持“明德修身、术业专攻”的校训,发挥“企业办学,岗位培养”的独特优势 ,综合实力强,就业前景广。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和规则、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分专业计划详见市高招办公布的《2024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址(http://www.tqzyxy.com)了解。
第九条 收费标准:
1、学费:金融服务与管理(汽车金融)、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二手车鉴定与评估)等4个专业12800元/生·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等2个专业13800元/生·年;新能源汽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康复护理)、眼视光技术、大数据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智能网联)、空中乘务、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等16个专业15800元/生·年。
2、住宿费:3人间(包含独立卫浴)2500元/生·年(武清校区),4人—6人间(包含独立卫浴)2500元/生·年,8人间1500元/生·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依法自主负责新生录取工作,录取按照高职提前批次、高职普通批次顺序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文化素质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9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以及招生计划数,划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范围。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队,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相同科类且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对享受照顾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天津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拟报考我校且符合退役士兵免试文化素质考试条件的考生,请务必在学校公布招生计划后及时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参加我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具体要求将通过学校官网另行发布。
第十五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新生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详见《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激励优秀学生的发展。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有关高职分类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创新二路36号(津南校区)
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崔黄口镇兴广路1号(武清校区)
邮编:300352、301702
电话:022-58553367、58553368、58553369、58553366(兼传真)
网址:www.tqzyxy.com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